一、依 據:台南市政府,南市教體字第 號函辦理。
二、宗 旨:為推廣運動舞蹈,提高台南市運動舞蹈教練素質,培養拔擢優秀教練人才,藉以
推動全民熱愛舞蹈運動,甄選培訓更多優秀舞蹈運動選手。
三、指導單位:台南市政府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中華民國舞蹈運動總會
四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 台南市體育會
五、承辦單位: 台南市體育會 運動舞蹈委員會
六、講習日期100年5月27.28.29日合計三天
七、講習地點:立大舞蹈推廣中心,台南市小東路401巷51之1號三樓(06)2371169
八、報名資格與對象:(合乎下列任何一項皆可)
1.凡居住台南市之市民,年齡18歲以上,高中、職畢業,對於運動舞蹈有興趣或有特殊造詣者。
2.本委員會幹事部及後援聯誼會員。
3.各級學校從事體育及舞蹈老師或學生舞蹈社團負責人。
4.台南市各舞蹈教室及社區發展協會舞蹈團體從事教練工作者。
九、報名手續:
1.即日起5月20日 止。詢問電話:(06)2639975、0933336367,陳啟謨總幹事洽詢
2.報名方式:填寫報名表(如附件)郵寄台南市新慶街10巷8號,運動舞蹈委員會辦事處。
或傳真報名(傳真:06-2639976)。E-mail:chimo1125@yahoo.com.tw
台南市 體育會網站:www.tn-spors.org 下載實施辦法及填寫報名單。
3.檢附一吋半身照片三張(於報名時繳交)。
4.講習費用:每人3,500元(包括行政費用、講習教材、講義及講習期間餐點費)。
5.考試費用:每人1,000元(不考試者免繳),以上費用合計4,500元,可於報到時繳交。凡是
本委員會聯誼會員及顧問,講習費用優惠500元。(學校教職員與學生同等優惠)。
十、報到時間及地點:
報 到:5月27日 (星期五)下午13時報到,隨即上課。
地 點:台南市小東路401巷51-1號三樓,立大舞蹈推廣中心。電話:2371169、2098401。
十一、附 則:
1.參加講習人員經考試合格後,由 台南市體育會 頒發丙級教練證,並登錄在中華民國 體育運動總會 。
2.榮獲丙級教練資格者,二年後可參加乙級教練檢定(年滿20歲),再三年後可參加甲級教練考試。
3.講習期間請注意儀容端莊,且不得任意缺課。
4.學員參加講習,住宿、交通自行負責。
5.講習資料及講習期間午餐、茶點由本委員會免費提供。
6.本次講習會採用中華民國全民運動會,比賽用指定舞步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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