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ctor Fung & Anastasia Muravyova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00.2.28台北小巨蛋-軒軒攝



     1987年台灣宣佈解除戒嚴,許多民間活動終於可以名正言順的登場,「社交舞」(一稱「交際舞」)就是其中拜解嚴之賜而開始蓬勃發展的活動之一。十五年之後的今日,台灣各地的交際舞活動已經發展得相當普及化,但這是否就意味著人們很了解什麼是「交際舞」?以及如何舉辦交際舞的活動呢?顯然未必!胡晴舫撰寫的「群體交際舞」反映出許多文化上的隔閡與盲點。

     「交際舞」其實祇是「社交活動」的一種而已,它跟絕大多數「社交活動」最大的差別在於,它以「跳舞」為主要活動方式和內容,並沒有什麼特殊的身份或特別突出的價值。「交際舞」所以受到爭論或引來爭議,說穿了祇有一句話:庸人自擾!


     為什麼「交際舞」會引發許多嚴重的衝突和誤解,而終至庸人自擾?有幾個歷史、文化和教育上的問題,一直沒有得到過正確的「關愛的眼神」,始終處於被嚴重誤解的狀態下,任憑發展,導致今日大家對「交際舞」的認知不足。


     從歷史上看,十九世紀開始歐洲列強對中國的侵奪和歷次的「不平等條約」,造成中國民族自尊的淪喪,另一方面卻又驚訝於歐洲列強文化的勃發,科技的精進,不得不拼命的學習,形成文化上極大的矛盾和衝擊。有人愛得要命,也有人恨之入骨。「交際舞」因為八國聯軍而進入中國的時候,以小約翰史特勞斯為首,所代表的「古典舞蹈時代」卻已經走到末期。「維也納華爾滋」打破歐洲「宮廷舞蹈」的傳統,意外的創造了「交際舞」的新時代,卻也結束了歐洲的「古典舞蹈」時代,輪到美洲人的舞蹈上場了。


     從「慢華爾滋」開始,「探戈」接棒,「狐步舞」,「快步舞」連續上場,然後是「倫巴」,「恰恰恰」,「捷步舞」,「森巴舞」和「鬥牛舞」承先啟後,熱鬧非凡,主宰了全世界的舞蹈潮流,順應這個潮流的最佳寫照,是一個個「大樂團」(Big Band)的誕生。一九二和三年代的上海人接觸到的「交際舞」,實際上就是這些東西,來到台灣的上海人又把這些「洋玩意兒」介紹進來,混合一大票日本昭和時代的歌謠,形成台灣數十年「交際舞」的主流。至於八國聯軍以前的歐洲舞蹈,一直無法擠進台灣「交際舞」的主流舞蹈市場,被擠壓到另一塊小天地去了。那一塊小天地就是「土風舞」的世界。


     Big Band的時代開始衰微後乘機而起的,則是貓王掀起的「Rock & Roll」時代。這些舞蹈基本上並不要求嚴格的舞蹈風格,也不要求一致的舞蹈動作,所強調的反而是帶有批判精神的「自由創作」和「自我風格」的展現。


     歐美的「交際舞」經過英國舞蹈界的整合,逐漸形成所謂的「標準舞」(一稱「競技舞」)。不論就定義上,風格上和要求上來比較,「交際舞」和「標準舞」基本上是二條完全不同的路線,「交際舞」的主要功能在社交,祇不過是利用舞蹈為工具和手段罷了;「標準舞」的主要功能在表現舞蹈藝術之美,藉比賽活動來相互觀摩學習。但不明就裡的台灣人受困於文字上,天生條件上和大環境上的限制,光是應付新的舞蹈名詞,學習新的舞蹈動作和新的舞蹈理論,就已經力不從心,實在沒有餘力再做任何文化方面的研究與整合。而整合卻需要透過教育體系的機制來運作,這時又面臨經費和教學資源的問題。


        交際舞,如前面的分析,是一種從國外傳進台灣的「外國文化」,而不是台灣本地出土的「本土文化」,如果說「外國文化」和「本土文化」有理念上,喜好上或情感上的衝突,那是理所當然,不足為奇,就好像許多人愛吃漢堡和麵包,但也有許多人仍然鍾情於豆漿和燒餅;許多人愛吃義大利麵或日本拉麵,但是愛吃傳統的刀削麵或清墩牛肉麵的仍然大有人在;許多人愛喝咖啡,但喜愛泡茶的人也不少。這樣百花齊放,各取所需,各走各的路,自求自的福,不是很好嗎?問題是那麼多年下來,足以代表本土文化的台灣舞蹈,到底叫什麼名字呢?台灣既然沒有自己的舞蹈文化,那麼讓大家融入國際潮流,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妥。


       自解嚴以來,台灣各地的舞場和舞廳,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,帶動了強大的學習熱潮,但跳舞畢竟是身體間的活動,跳舞的心情除了受到天候,舞場設備, DJ等條件的影響,也受到舞伴(Dance Partner)的影響,老公不見得是好舞伴,甚至根本不具備跳舞的條件時,喜愛舞蹈,手腳靈活俐落的老婆該如何自處?像個怨婦在一旁暗泣,還是另外找人解悶?女性的情況是如此,男性又能好到哪裡?台灣人面臨的不單是政治上的解嚴,意識形態上的解嚴,連身體間的活動也應隨之解嚴,不要繼續受到干擾。但問題是如何排解這中間的疑難而皆大歡喜?


 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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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彬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